为规范我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经充分调研和借鉴省内外经验,我局牵头起草了《南充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 一)15∶00,在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2 会议室,举行《南充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特邀请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市民代表、排水与污水处理专家、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维护单位代表等参加听证会。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者均可报名,请于2020年10月23日18:00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我局政策法规科(305室)现场报名。我局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联系电话:0817-2253083。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