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南充市本辖区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二、法定依据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三、申请条件
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列条件。
四、申请材料
(一)资质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2、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
(三) |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
原件扫描件 |
3、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
(三) | 增资情况说明或修改后的章程 | 原件扫描件 | ||
(四) | 股东会决议 | 原件扫描件 |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
(三) | 股东会决议 | 原件扫描件 | ||
(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有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5、企业名称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
(三) | 股东会议决议 | 原件扫描件 | ||
(四) |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原件扫描件 | ||
(五) | 企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原件扫描件 |
6、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
(三)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关系变更审核表》 | 原件扫描件 | ||
(四) |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五) |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7、遗失补办需提交下列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尚存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扫描件 | 无有效期的资质证书,企业补办证书需办理资质延期 | |
(三) | 遗失证书承诺书 | 原件扫描件 | 企业自备 |
(三)资质证书注销提交下列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二)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无有效期的资质证书,企业补办证书需办理资质延期 | |
(三) | 股东会决议 | 原件扫描件 | 企业自备 | |
(四) | 有无债权纠纷、有无在建工程承诺 | 原件扫描件 | ||
(五) |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扫描件 | ||
(六) | 初始信息卡 | 原件扫描件 |
五、办理程序
(一)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jst.sc.gov.cn/)”注册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并完成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 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进行网上申报办理资质类行政许可事项。(详细操作手册http://jst.sc.gov.cn/news/center/show-1013122.html) (二)该业务在企业选择系统上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自动受理;
(三)系统中审核通过的企业需带上公司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变更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前往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领取新证书。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一)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网上审核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南充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17-2338341;2250902
(四)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所有在系统提交的资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