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南充经开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
按照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业绩管理,促进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就建立有关核查联动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业绩范围
施工、监理、设计、勘察、造价等建筑业企业在南充本地实施的项目业绩纳入统一核查管理范畴,建管科、审批科、设计科、质安科分别牵头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二、资质办理中业绩核查事项
(一)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中所涉及的业绩,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行政审批科通过网络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核实,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予通过。对资质审批职能已移交属地行政审批局的,由有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明确监管职能职责。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审查人员随机分配、交叉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在资质办理过程存在业绩造假、虚假承诺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企业一定时期内再次申请企业资质。
(三)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全市不再进行企业业绩补录,待省厅明确指示后再行执行。企业若需业绩补录的,应提供相关项目资料和纳税发票等,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以正式函件报市住建局,经审核后统一进行补录。
三、省厅下发的业绩核查事项
(一)企业在资质申办过程中,对省住建厅分发需核查的企业和个人业绩,由市住建局建管科牵头、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配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核查。核查应落实专人汇总,经签字盖章后,方可逐级上报。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室应采取查阅资料、参考网络平台信息、抽查项目现场的方式进行核查,并收存相关资料,建立核查台账。查阅的项目资料应包括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施工图纸等基础资料。
四、补录业绩核查事项
对企业2017—2019年已补录的业绩,由市住建局建管科牵头、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配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核实,于9月份内处理完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科室要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高度重视业绩核查和整改工作。要以案促改,严格把关,严厉打击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落实专人抓好业绩核查工作,统一信息报送渠道,请各地落实专人,填写“各地业绩核查工作联系方式统计表”(附件),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管科(联系人:赵鑫, QQ邮箱:378968012@qq.com,电话:2225612)。
(三)我局将加大对各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抽查力度和指导监督,严格问责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附件:各地业绩核查工作联系方式统计表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各地业绩核查工作联系方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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